競賽董事小組今天完成了有關史卓豐於2月15日星期三在跑馬地的成和讓賽中策騎「雄心速龍」的方法之研訊。小組今天聽取了史卓豐的進一步證供,亦聽取了「雄心速龍」的練馬師高伯新,以及本年度馬季獲派至高伯新馬房工作的助理練馬師馬譜鐘的證供。小組亦接獲「雄心速龍」的馬主林顯裕先生的授權書,表示授權高伯新在今天的研訊中作為「雄心速龍」馬主的代表。
史卓豐被裁定違反賽事規例第99(2)及(5)條,事緣他作為「雄心速龍」在上述賽事中的騎師,未有於整場賽事中採取一切合理而又可容許的措施,確保給予「雄心速龍」十足爭勝機會,或取得最佳名次。
小組對史卓豐作出的指控詳情如下︰
- 於跑過三百米處時,他確曾將「雄心速龍」向內移入,離開「情趣」外側毫無阻擋的空位,以當時而言,他保持在「情趣」外側毫無阻擋的空位,原屬合理而又可容許的做法。
- 於接近二百五十米處時,他確曾進一步將「雄心速龍」移至「情趣」內側,因而令「雄心速龍」進一步離開「情趣」外側毫無阻擋的空位,以當時而言,他讓「雄心速龍」有機會在「情趣」外側毫無阻擋的空位競跑,原屬合理而又可容許的做法。
- 將「雄心速龍」由「情趣」外側毫無阻擋的空位移至該駒內側後,「雄心速龍」因而於趨近及跑過二百米處時在「精算博奕」之後受困而未能望空;此外,「雄心速龍」亦於賽事大約最後一百米未能望空。由於「雄心速龍」於趨近及跑過二百米處時受困而未能望空,以及於賽事大約最後一百米未能望空,該駒未能全力施為。
- 由於他將「雄心速龍」由「情趣」外側毫無阻擋的空位移至該駒內側,因而未有採取一切合理而又可容許的措施,確保給予「雄心速龍」十足爭勝機會,或取得最佳名次。
在此情況下,小組認為適當的罰則為判罰史卓豐由3月8日星期三開始停賽,直至4月6日星期四才可恢復策騎出賽。在此期間,香港編排了九個賽馬日。
小組告知高伯新,他的證供已被記錄在案。此外,小組接納高伯新就當日缺席跑馬地賽事所提出的理由。